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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類別的開源軟體(Open Source Software,OSS)授權,包括 GPL-2.0、LGPL-2.1、GPL-3.0、LGPL-3.0,與 AGPL-3.0,其授權特性主要為下列何者?
(A) 不能取得程式原始碼
(B) 程式的改作者與散布者不需要保障後手的改作與散布自由
(C) 承襲嚴格 Strong Copyleft 精神,軟體專案無論後續如何散布,使用者都會擁有不受限制的改作與重製散布之自由
(D) 原始專案著作權利人的創作名譽,使用者對於此類授權元件,具有不受任何拘束的改作與重製、散布自由,甚至改作之後的程式原始碼,也不限定一定得依自由開源授權的方式接續散布,但一旦散布的話,必須要保留、彰明原專案權利人的著作權聲明與免責聲明,以及其他個別條款進一步要求的顯名聲明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