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羽羽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此條係屬行為犯(即成犯)亦即,當你有了侵佔行為後即為犯罪既遂,(所以選項c事後還給他,也來不及了,已經屬於既遂)所謂<侵佔行為>要有表徵行為表示出你主觀上有侵佔之不法意圖,白話來講,要透過客觀上你的一舉一動的表現,來反應出你主觀上有侵佔罪的不法意圖,比如說,不是你的,你卻處分、使用、收益該物,這樣就當作你有侵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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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此條係屬行為犯(即成犯)亦即,當你有了侵佔行為後即為犯罪既遂,(所以選項c事後還給他,也來不及了,已經屬於既遂)所謂<侵佔行為>要有表徵行為表示出你主觀上有侵佔之不法意圖,白話來講,要透過客觀上你的一舉一動的表現,來反應出你主觀上有侵佔罪的不法意圖,比如說,不是你的,你卻處分、使用、收益該物,這樣就當作你有侵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