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9. 關於侵占罪之概念,下列何者不正確?
(A)員工將公司財物由持有變成據為己有之時即已構成
(B)員工私自將公司答謝客戶之禮盒留下供己使用,即會構成
(C)事後返還侵占物可免除責任
(D)員工不能將向客戶收取之貨款先行用於支付自己親屬之醫藥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0),C(4),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羽羽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此條係屬行為犯(即成犯)亦即,當你有了侵佔行為後即為犯罪既遂,(所以選項c事後還給他,也來不及了,已經屬於既遂)所謂<侵佔行為>要有表徵行為表示出你主觀上有侵佔之不法意圖,白話來講,要透過客觀上你的一舉一動的表現,來反應出你主觀上有侵佔罪的不法意圖,比如說,不是你的,你卻處分、使用、收益該物,這樣就當作你有侵佔行為。

【用戶】羽羽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此條係屬行為犯(即成犯)亦即,當你有了侵佔行為後即為犯罪既遂,(所以選項c事後還給他,也來不及了,已經屬於既遂)所謂<侵佔行為>要有表徵行為表示出你主觀上有侵佔之不法意圖,白話來講,要透過客觀上你的一舉一動的表現,來反應出你主觀上有侵佔罪的不法意圖,比如說,不是你的,你卻處分、使用、收益該物,這樣就當作你有侵佔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