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下列何者非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之有價證券?
(A)公司股票
(B)公司債
(C)政府債券
(D)受託機構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之受益證券,而經主管機關核定為短期票券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7143
統計:A(1),B(5),C(2),D(5),E(0)

用户評論

rrron72】評論

證交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有價證券,指政府債券、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   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及前項各種有價證券之價款繳納憑證或表明其權利之證書,視為有價證券。   前二項規定之有價證券,未印製表示其權利之實體有價證券者,亦視為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