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下列何者,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不得逕行舉發?
(A)闖紅燈或平交道
(B)搶越行人穿越道
(C)在立體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D)聞消防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494
統計:A(11),B(11),C(122),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sunnyhouselov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非現行法規 )檢視現行法條第 7-2 條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左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處罰:一 闖紅燈或平交道。二 搶越行人穿越道。三 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四 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 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 其他違規行為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者。前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查明汽車所有人姓名或名稱、住址後,製單舉發處罰之。第一項第六款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得委託民間辦理。

【用戶】sunnyhouselov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非現行法規 )檢視現行法條第 7-2 條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左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處罰:一 闖紅燈或平交道。二 搶越行人穿越道。三 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四 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五 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簽證檢舉。六 其他違規行為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者。前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查明汽車所有人姓名或名稱、住址後,製單舉發處罰之。第一項第六款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得委託民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