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Kai】評論
駁回
【王鐘仁】評論
現行的行政訴訟程序採二級二審制,一旦人民公法上權利受有侵害,經訴願後不服訴願機關所作的決定,即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服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判者,得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行政法院非三級三審制,無地方法院之設立)。
【S(107高普雙榜)】評論
因要提起課予義務訴訟,但課予義務訴訟前須有訴願前置,故要先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