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下列何者為有權解釋?
(A)判決中對法律的解釋
(B)法官在其所出版之法學著作中對法律的解釋
(C)刑法規定「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D)行政機關執行法令時對該法令所為之解釋
(E)個別大法官對憲法所做的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非常困難0.159091
統計:A(134),B(40),C(104),D(139),E(102)

用户評論

【用戶】迷途小書僮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請問B錯在哪?

【用戶】mitale723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法律解釋-有權解釋 1. 又稱機關解釋,係指由公權力機關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限,解釋法律條文的涵義。 機關就法律所表示之見解,具有法拘束力,機關或人民違反解釋的行為,將構成違法的效果。

【用戶】迷途小書僮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請問B錯在哪?

【用戶】mitale723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法律解釋-有權解釋 1. 又稱機關解釋,係指由公權力機關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限,解釋法律條文的涵義。 機關就法律所表示之見解,具有法拘束力,機關或人民違反解釋的行為,將構成違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