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蔡小玲參加考試院考選部所主辦的公務人員考試,不服考選部所為之不錄取處分,若蔡小玲有確切證據證明其未錄取之行政處分為違法的行政處分,則蔡小玲應以下列何機關為其訴願管轄機關?
(A)考試院
(B)各地方法院
(C)立法院
(D)考選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42),B(2),C(1),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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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亦即人民不服行政處分,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本身),就「原處分」之合法性及適當性,進行審查之救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