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蔡小玲參加考試院考選部所主辦的公務人員考試,不服考選部所為之不錄取處分,若蔡小玲有確切證據證明其未錄取之行政處分為違法的行政處分,則蔡小玲應以下列何機關為其訴願管轄機關?
(A)考試院 
(B)各地方法院 
(C)立法院 
(D)考選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42),B(2),C(1),D(4),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亦即人民不服行政處分,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本身),就「原處分」之合法性及適當性,進行審查之救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