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九、組胺酸(histidine)在酵素催化反應中可扮演質子的接受者,質子化後結構 A 和結構 B 那一個較穩定(3 分)?並說明理由。(7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4387
統計:A(30),B(3736),C(111),D(376),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自首的處理

用户評論

【用戶】群凱徐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刑法 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用戶】我一定會上榜!(閉關中)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最佳解是因為刑法第62條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嗎?XD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關於自首之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所謂發覺,係指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已知悉犯罪事實與犯罪之人而言 (B)所謂自首,祇以犯人在其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自承犯罪,而受裁判為已足 (C)不得託人代理自首或向非偵查機關請其轉送 (D)自首,不問動機如何,亦不以犯罪後即時投案為要件 104 年 - 104年地方特考四等-法學緒論#34539答案:C自首:犯人在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通常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行申告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A.發覺:"限定有偵查權之公務員發現(路人發現不算)。1.有偵查權之公務員  "還沒有發現"2.有偵查權之公務員  "發現了,但不知道犯人是誰"C....

【用戶】SYL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