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於 75 年 2 月 3 日向乙貸款 1 千萬元,期限 2 年,立有借據,並以自己所有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為擔保,甲取得借款後於該土地建屋並出租予 A。後乙於翌年因意外身亡,繼承人丙於 79 年 4 月 1 日整理檔案才發現此一借據,立即向甲催討,甲卻相應不理。而丙因忙於國外事業,無暇顧及,直至 94 年 2 月 1 日才又向甲催討返還借款,但甲卻以時效完成拒絕返還,甲是否有理?丙又可以如何行使其權利?(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2045
統計:A(471),B(18),C(19),D(20),E(0)

用户評論

【用戶】吳育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勞委會委員會議於102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條文,刪除受僱者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請生理假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之規定。勞委會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該法與其他請假之規定相同,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受僱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惟實務上女性受僱者申請生理假,雇主無論是否確有必要,皆要求受僱者應提出醫療證明文件。然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亦需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然每個人對疼痛的...

【用戶】Tseng Tzu-Tin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請問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與選項(C)生理假之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此兩者沒有衝突嗎?

【用戶】FK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Tseng Tzu-Tin(C)生理假之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因為這是98年考的,當時生理假都是併入病假,後來才修法全年有三日生理假可以不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