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A 為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A 公司由於資金不足無法擴充產能,股價一直處於低檔,以致股票被限制交易,爰擬議與多家銀行進行貸款,B 銀行為主辦聯貸案之銀行,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8 日經董事會通過並確定新臺幣(以下同)15 億元擔保聯貸案,將於 102 年 8 月 15 日簽訂聯貸合約,使A 公司可取鉅額之授信,甲為 A 公司董事長,在簽訂聯貸合約消息未公開前告知乙、丙、丁等人,甲、乙、丙、丁隨即安排大股東 C 賣出 A 公司股票,並使用丁名義於 102 年 6 月 20 日配合買入,買入完成後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上開消息,A公司股票大漲。試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1)內線交易之犯罪行為人範圍如何?甲、乙、丙、丁是否為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犯罪主體?(10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