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向管轄法院為何種聲請?
(A)假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
(D)發支付命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3458
統計:A(59),B(849),C(131),D(6),E(0)

用户評論

李瑄瑄】評論

1.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 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民事訴訟法522條)例如:甲的房貸已好幾期沒有繳納,銀行為保 全債權,對於甲的房子得聲請假扣押。 2.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  ,得聲請假處分。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 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民事訴訟法532條)例如:打監護權訴訟 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保全聲請人與子女之監護 。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508條 (聲請支付命令之要件)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民事訴訟法 第六編督促程序 相關法條

fuji7463_108初】評論

舉例輸的一方趁早把子女帶出國去  , 讓另一方( 以後 ) 就要不到小孩了 , 所以另一方可以先做假處分  , 限制對方不可以把小孩帶出國去 o 這個是要小孩 , 不要錢的 == 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