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天宇】評論
真的有點搞混很多留言有點小出入
【obailai】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才是最廣泛的
【snoopy75smb】評論
憲法對公務人員名稱:公務員、公務人員、公職、文武官員、官吏、文官、司法院與考試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