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u】評論
國際法(非國籍法)
【Elaine】評論
行政法法源: 指構成行政法各種規範的一般性、抽象性之法規範。可區分為「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兩類。成文法源: 經由法定機關依據法定程序制定,現行有效之法規範。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自治規章,及條約、協定與兩岸協議。不成文法源: 雖非由法定機關或雖未經法定程序訂定,但對於公行政而言,具有一定拘束力之規範。 不成文法源種類則有習慣法、大法官解釋、判例及決議(有爭議),以及一般法律原則。
【蔡瑞陽】評論
(B)自治規則之位階一律高於自治條例 (自治條例比較高)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C)中央法規與地方法規有所衝突時,應優先適用中央法規 (D)行政法規有修正時,就同一事項一律適用較新法規(從新從優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