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9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C)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第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D)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第 53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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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照底價承作,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非只剩一家廠商不得書明照底價承作(B)議價案之減價次數,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施行細則73條才對,限制次數前先通知廠商即可(只有一家或議價辦理)→採購法53條:最低標超過底價,比減價最多三次。(D)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開評選者,其評選程序得予簡化,不適用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之規定。→不得予簡化,是用第9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