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dia Chang】評論
C)援用法理優先於習慣 習慣優先
【relita0322】評論
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再說明: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