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銀峻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按照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3[1]規定,檢察事務官為協助檢察官辦案的職位,工作包含搜索、扣押、勘驗、執行拘提、詢問案件相關人(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鑑定人)以及協助檢察官其他職權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