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aw】評論
根據此要點修正前,刑事案件之被告不予扶助,故答案為(C)
【SarahAutumn】評論
告訴及告發代理、自訴代理通常都是已經委請律師的意思
【Zack Fang】評論
三、本要點所稱法律扶助業務,包括下列事項:(一)法律諮詢。 (二)調解、和解之代理。 (三)法律文件撰擬。 (四)訴訟、非訟或仲裁之代理、辯護或輔佐。 (五)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具有特殊情況者,得予專案扶助。這樣看起來,C似乎也對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