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者不得依原住民法律扶助實施要點申請法律扶助?
(A)撰寫房屋租賃契約
(B)車禍案件之和解書
(C)被告竊盜案件之辯護
(D)對家暴事件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之費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0649
統計:A(146),B(25),C(370),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住民法律扶助實施要點申請法律扶助

用户評論

Hkaw】評論

根據此要點修正前,刑事案件之被告不予扶助,故答案為(C)

SarahAutumn】評論

告訴及告發代理、自訴代理通常都是已經委請律師的意思

Zack Fang】評論

三、本要點所稱法律扶助業務,包括下列事項:(一)法律諮詢。 (二)調解、和解之代理。 (三)法律文件撰擬。 (四)訴訟、非訟或仲裁之代理、辯護或輔佐。 (五)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具有特殊情況者,得予專案扶助。這樣看起來,C似乎也對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