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廷】評論
求高手解答....
【Mimi】評論
訴願前置主義之例外1.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訟:無訴願前置之適用,原告得逕向行政法院起訴2.撤銷訴訟:經聽證作成之行政處分(行程法§109)3.經相當訴願之救濟程序:公務人員之復審、會計師之懲戒、行訴法§4(提訴願經3個月不為決定)、政府採購法之申訴、教師法再申訴、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選項(D)土地徵收補償費應該是「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給付」,所以得提起「給付訴訟」(行訴法§8I)
【Show Ayu】評論
徵收逾期未發放,可以確認行政處分無效,給你徵收錢遲遲不來那就乾脆不要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