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6 月5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0 万元预付款,7月5 日乙公司将采购物品送至甲公司处。但在6 月3 日,甲公司获取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届时将不能履行合同,6 月5 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预付款,此时甲公司可以行使( )。
(A)后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撤销权
(D)不安抗辩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