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以不毀損他人名譽為前提。請問:這是基於什麼目的所為的權利限制?
(A) 促進社會的和諧  
(B)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C) 維持社會秩序 
(D) 增進公共利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6696
統計:A(305),B(3351),C(820),D(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言論自由、海基會和海協會

用户評論

Ayden Chou】評論

這一題是我想太多  就只是很單純的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

Civy King Guo】評論

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以不毀損他人名譽為前提。------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KAKALA】評論

純粹從文義解釋會覺得B選項是錯的,若將其自由視為權利之例示,即防止妨害他人權利之行使,則可切合題旨。

心如硝子】評論

我腦內出現的畫面是甲毀壞乙的名譽乙就會想打甲波及到其他人進而破壞社會秩序想太多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