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因公路橋老舊斷裂而受傷--公路橋屬國家建設 國賠應無疑問(C)市政府違法徵收民地致人民遭受損害--因為"違法"侵害人民權利造成"損害",非"合法"而給予"補償"(D)市立小學學生上課座椅斷裂而受摔傷--市立小學算公營造物,屬無過失責任原則,國家定要負起責任。 至於跟是否跟廠商求償則是代位求償另一層次的事了。
【用戶】ka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並非所有國家為了增進公共利益所為的行政處分都是給予補償, 還要視過程是否合法與正當程序,如違法就是侵害人民權利, 如造成損害,當可提起國賠。(D)如想不起公營造物這層面,就按常理思考: 上課桌椅是學校負責採購與驗收的,如不安全是要負起責任的, 總不會叫學生或家長自己去跟廠商求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