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支票欠缺下列何項記載仍為有效?
(A)發票地
(B)發票日
(C)付款人
(D)付款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0943
統計:A(69),B(11),C(5),D(14),E(0)

用户評論

Ouya】評論

票據法125條支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一 表明其為支票之文字。(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二 一定之金額。三 付款人之商號。四 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五 無條件支付之委託。六 發票地。七 發票年、月、日。八 付款地。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發票人得以自己或付款人為受款人,並得以自己為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