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物件導向之抽象類別(Abstract Class)是一種不能實體化的類別,其抽象方法(Abstract Method)則只定義規格卻沒有實作的方法,因此抽象類別使用時機為需要定義規格供其他類別使用時。請問其實作方式需透過物件導向的那一種特性讓前來實作的類別擁有相同的規格?使用何種操作方法來操作物件以方便維護與擴充程式?(20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