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ine Hsu】評論
第十九條(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及專業導覽人員)
【HYZ】評論
具有大自然之優美景觀、生態、文化與人文觀光價值之地區,應規劃建設為觀光地區。該區域內之名勝、古蹟及特殊動植物生態等觀光資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嚴加維護,禁止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