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 我國審計法所規定的審計可分為?
(A)事前與事後審計
(B)事中與事後審計
(C)事前與事中審計
(D)事前、事中、事後三種審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2684
統計:A(256),B(88),C(9),D(553),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按照控制論的原理,審計質量控制是對審計工作質量全面的、系統的和連續的控制。按照發生控制的時間可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三部分。事前控制審計質量的事前控制,是對審計的總體規劃及審計工作進行前的控制。它包括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制定和不斷完善審計法規,制定和完善審計準則,設計審計程式,編製審計計劃,完善審計機構和組織等等所進行的控制。1.建立和完善審計工作必要的標準制度,作為評價和衡量審計工作優劣的尺度。如審計準則、審計規範等。不得輕易更改。2.根據具體的審計項目和審計目標,依照審計工作准則的規範要求,依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並結合所搜集的被審單位的信息、資料,研究制定出相應的審計計劃、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