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甲騎機車不慎與違規之不明人士乙發生車禍,甲因而受傷,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請求損害賠償應扣除自己之過失
(B)甲得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C)甲之賠償請求權時效,從發生損害時,開始計算
(D)甲若無損害,不得請求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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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isa】評論

第 197 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yalin960712】評論

民法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