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4 條第 l 項之規定,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禁止性別歧視之規 定,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之處分有異議時,得向下列何者 提出審議之申請? 
(A)10 日內向地方法院申請審議 
(B)10 日內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審議 
(C)10 日內向地方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 
(D)10 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36042
統計:A(73),B(94),C(458),D(617),E(0)

用户評論

【用戶】蕭鉛筆(坐四望三)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第1項: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 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 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 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 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 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線上測驗: /item-29+%E4%BE%9D%E6%80%A7%E5%88%A5%E5%B7%A5%E4%BD%9C%E5%B9%B3%E7%AD%89%E6%B3%95%E7%AC%AC+34+%E6%A2%9D%E7%AC%AC+l+%E9%A0%85%E4%B9%8B%E8%A6%8F%E5%AE%9A%EF%BC%8C%E5%8F%97%E5%83%B1%E8%80%85%E7%...

【用戶】歐槿蓁(106年社會行政雙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對地方主管機關之處分有異議→10日內找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