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照停車場法第32-1條,停車場經營業經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開程序取得拖吊業經營資格者,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A)應申請於其停車場四周一定區域範圍內,經營違規停車拖吊業務
(B)得申請於其停車場四周一定區域範圍內,經營違規停車拖吊業務
(C)不應申請於其停車場四周一定區域範圍內,經營違規停車拖吊業務
(D)不得申請於其停車場四周一定區域範圍內,經營違規停車拖吊業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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