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ck Eric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65條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利害關係人依前項規定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僅得提供有利害關係部分之戶籍資料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之格式及利害關係人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戶籍法 第66條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但申請閱覽戶籍登記原始資料,或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數位資料未全國連線前之戶籍登記資料,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