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集中交易市場之證券商若發生在場外私相抵算或對敲買賣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證交所上市證券者,最重得為如何之處分?
(A)暫停一年集中市場之買賣
(B)停止其二個月以上集中市場之買賣
(C)終止使用市場契約
(D)追繳保證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答案為C,即終止使用市場契約。集中交易市場是由臺灣證券交易所經營,是一個交易場所,負責集中進行股票交易,證券商需簽訂使用市場契約方可進入該市場交易。若證券商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發生在場外私相抵算或對敲買賣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證交所上市證券等行為,將受到處分,最重得為終止使用市場契約。這意味著該證券商將不能再進入該市場交易,進而影響到其在股票市場的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