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民國 95 年 1 月 1 日起訂立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其純保險費較 20 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最低準備金提存應採
(A)25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B)1年定期修正制
(C)20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
(D)20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JollyHugo】評論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 12 條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人壽保險契約,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較二十年繳費二十年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採二十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二、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較二十五年繳費二十五年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採二十五年滿期生死合險修正制。三、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訂定之契約,其純保險費較二十年繳費終身保險為大者,採二十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四、第一款至第三款以外之契約,採一年定期修正制。生存保險、人壽保險附有按一定期間(不含滿期)給付之生存保險金部分及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