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8.依勞工健康保規則規定,某一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 1200 名、應至少僱用多少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理人員?
(A)無須雇用
(B)1 位
(C)2 位
(D)3 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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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涯】評論

僱用勞工人數應聘醫師人數應聘護士人數備註三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一百人以上兼任一人專任一人以上一、每位兼任醫師駐事業單位時間於僱用勞工人數三百人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一百人以上,三百人以下者,每週不得低於二小時;超過三百人,未滿一千人者,每增加勞工一百人,每週增加時數不得低於一小時,一千人以上者,每週不得低於九小時。二、僱用勞工人數超過六千人者,應聘醫師中至少需有一人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一千人以上未滿三千人兼任一人專任二人以上三千人以上未滿六千人專任一人專任三人以上六千人以上專任二人或專任一人及兼任二人(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或兼任二人)專任四人以上(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