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uun F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95 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所以隱私權是民法的特別人格權之一
【用戶】張菀玲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選項是錯的 ,請問要怎麼修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