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依「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轉銷為呆帳?
(A)債務人逃匿致債權之全部不能收回者
(B)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催收仍未收回者
(C)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多次拍賣無人應買,由銀行承受者
(D)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不敷支付執行費用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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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回家之路】評論

選項更改:把銀行改成『無』承受參考條文如下⬇️第 11 條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償,或執行費用接近或可能超過銀行可受償金額,執行無實益者。三、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多次減價拍賣無人應買,而銀行亦無承受實益者。四、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催收仍未收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