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刑事鑑識手冊修正規定」,下列關於射擊殘跡證物處理之描述,何者較不適合?
(A)同案查獲槍彈證物應同時採取其彈殼內之射擊殘跡
(B)採取手部射擊殘跡宜於案發後24小時內採集
(C)應以黏有雙面碳膠之鋁座分別黏取不同部位之射擊殘跡
(D)同案若有槍彈證物可供鑑定,則以槍彈證物之鑑定為優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2384
統計:A(8),B(97),C(19),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賴明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採取手部射擊殘跡宜於案發後8小時內採集,不是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