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fish Hsu】評論
審計準則公報58號第13條會計師應於查核報告中敘述每一關鍵查核事項,除非有下列情況之一:1.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2.在極罕見情況下,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但如受查者已公開揭露有關該事項之資訊,則會計師仍應敘述該事項。
【林庭安】評論
每一個別關鍵查核事項皆須於關鍵查核事項段中說明,除非有下列情況之一1.法令不允許2.弊大於利
【Star】評論
考選部第1題答B或D或BD者均給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