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llyH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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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銀行法第 12-1 條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B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C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如保證人有數人者,應先就各該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故A錯誤D. 金管銀法字第10010008650號 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自用住宅放款」,係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出處: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2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_view.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