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聰】評論
不適任的公職人員~~錯在這句話.一般民選的公職人員上任後,如做的不好要滿一年才能罷免,而立委是免除職位
【盧妍蓁】評論
題目是 " 參與 "call in 是民眾參與媒體或政黨舉辦的一些活動的工具 , 所以這也是一種參與政治的行為與方式 " 必要時可依法撤換不適任的公職人員 " 這是要依法由特定機關人員所執行的權利 , 並不是政治參與之行為與目的
【林柏源】評論
他也說依法了,管他什麼職位,個別法律都遵從,才叫做依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