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wan】評論
第 15 條由個人、法人或團體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興建公路及其附屬停車場時,應備具左列文件,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籌設: 一、申請書。二、興建計畫書。三、財務計畫書。四、籌設期間預定表。=沒有請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