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麻雀】評論
(A)警語或副作用於發藥時必須口頭告知病人,藥袋上不硬性規定列印 --要印(B)藥師調劑後應於藥袋上簽名蓋章 --處方箋(C)藥品不足時可代以較低劑量相同成分藥品 --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D)醫師所開處方箋,藥師調劑後應於醫師所開處方箋上簽名蓋章--藥師法 第 18 條
【guagua3be0】評論
請問選項A,副作用與警語藥袋上要印,但不一定要標示於藥品外包裝容器?(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20條:得標示於藥品外包裝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