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處多少額度之罰鍰?
(A)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Jheng-long Sh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7 條 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前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於必要時,並應令汽車所有人、業者將車移置適當場所;如汽車所有人、業者不予移置,應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逕為之,並收取移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