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民國九十七年總統就職後,朝野為了政務官員雙重國籍問題爭論不休。請問:依據《國籍法》的規定,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我國不允許雙重國籍
(B)我國允許雙重國籍,擔任政府官員亦無所謂
(C)我國不允許雙重國籍,但出生在美國者例外
(D)我國允許雙重國籍,但擔任政府官員者需主動放棄他國國籍,否則于與免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3312
統計:A(24),B(7),C(6),D(101),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輝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擔任公務員積極能力要件國籍(中華民國國籍)
【用戶】林佩璇
【年級】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公務人員之消極...
【用戶】陳輝朋
【年級】大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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