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是為了更好的自己!上】評論
本會為任務編組,置委員二十九人至三十一人。由總統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二人,一人由總統指派,另一人由代表原住民族之委員互相推舉之。其餘委員包括:(一)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及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各一人。(二)平埔族群代表三人。(三)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具原住民身分之公民團體代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委員,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該民族或族群於四個月內完成推舉;未能如期完成者,其代表由總統自各界推薦之人選中擇一聘任。第一項第三款委員,由召集人徵詢相關意見後,邀請擔任之;其中專家學者之名額中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有二分之一以上。本會委員聘期三年;委員出缺時,應依本要點規定遴聘繼任者,其聘期至原聘期屆滿為止。
【智慧+考運=上榜】評論
34 依據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
【我一定會入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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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零】評論
本會為任務編組,置★★★★★★★★★★★...
【豪兒(臉書:音樂調色盤)】評論
(A)109.7.27修法後,委員聘期改3年
【Aru】評論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設置要點https://indigenous-justice.president.gov.tw/Page/21三、本會為任務編組,置委員二十九人至三十一人。由總統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二人,一人由總統指派,另一人由代表原住民族之委員互相推舉之。其餘委員包括:(一)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及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各一人。(二)平埔族群代表三人。(三)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具原住民身分之公民團體代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委員,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該民族或族群於四個月內完成推舉;未能如期完成者,其代表由總統自各界推薦之人選中擇一聘任。第一項第三款委員,由召集人徵詢相關意見後,邀請擔任之;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