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99 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對於人之管束最長不得逾:
(A)12 小時
(B)16 小時
(C)24 小時
(D)48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3077
統計:A(1),B(0),C(144),D(3),E(0)

用户評論

恰恰】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