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因權利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能直接創設、改變或消滅某種法律關係的權利,稱之為:
(A)請求權
(B)支配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5222
統計:A(39),B(90),C(352),D(33),E(0)

用户評論

mud】評論

(A)請求權:請求特定人為一定之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ex: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債務之履行(B)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使權利發生作用之權ex:物權(C)形成權:依一方之意思表示,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得喪變更之權利ex:因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D)抗辯權:妨礙他人行使請求權的對抗權ex:承租人以出租人未交還押金為由,拒絕交還房屋

ttam2208e】評論

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稱為請求權,權利人不能直接支配義務人或支配管領標的物,必須有他人行為的協助,始能實現請求權的內容,債權為最主要的請求權。  EX:甲借乙50萬,則甲對乙有50萬的債權請求權。  形成權:(形成新的法律關係〉因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稱為形成權。  EX:甲乙為父子,甲死,乙有繼承權,此時乙拋棄繼承,則乙在法律上即無繼承之權利(此為法律關係之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