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外國保險代理人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之最低營運資金為何?
(A)新臺幣二百萬元
(B)新臺幣三百萬元
(C)新臺幣四百萬元
(D)新臺幣五百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0909
統計:A(2),B(4),C(1),D(13),E(0)

用户評論

Buscle】評論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代理人公司申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執業證照之代理人公司應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前依前項規定完成調整資本額。銀行應指撥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作為營運資金,且須專款經營,不得流用於非保險代理業務。  外國代理人公司其本公司應依其營業計畫書專撥每一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其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萬元。法規改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