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un Fang】評論
第 1063 條(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May】評論
有可能綠綠的,所以是推定
【jennifer91016】評論
立法方式-「擬制」(擬制主義)及「推定」(推定主義) *區別:與事實不符時可否推翻一.擬制(視為)-以法律明文為事實,與真實不符時,不以真實為準,以法律明文為事實。立法者基於立法目的的考量,直接將事實A認定具有事實B的法律效果。擬制發生一定效果,並且不容許當事人舉證推翻者。二.推定-原則以法律明文推定為事實,如真實不符時,以真實為準。法律明文規定,符合一定構成要件時,為了避免舉證困擾,先賦予某種效果,但容許當事人舉證推翻者。(ex:題目,推定為婚生子女)準用:*法律明文規定某事項適用某條規定。*類推適用的一種,差別在於具法律明文規定。適用:完全依照法律之規定,也就是法律明定關於某一事項之規定,直用於某一事項。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