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wuzack】評論
總員額法第八條: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並依相關法令對於不適任人力採取考核淘汰、資遣、不續約、訓練、工作重新指派等管理措施。機關新增業務時,應先就所掌理業務實際需要及消長情形,調整現有人力。所以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中央各機關應定期評鑑所屬人力之工作狀況=跟人力資源運用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