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李四為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其於民國102 年3 月份死亡,試問下列何項無須計入李四之遺產總額中課稅?
(A)其名下位於美國舊金山的房屋一棟
(B)其擁有的蘋果公司股票3,000 股
(C)李四於民國100 年12 月贈與其兒子新臺幣400 萬元現金
(D)李四於民國99 年7 月繼承其父親一筆價值新臺幣800 萬元的土地,當時已納遺產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07692
統計:A(0),B(2),C(5),D(4),E(0)

用户評論

【用戶】何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非圖書館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