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所指「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係指下列何者?
(A)赴大陸地區居、停留,1年內合計逾183日
(B)赴大陸地區居、停留,2年內合計逾183日
(C)赴大陸地區居、停留,3年內合計逾183日
(D)赴大陸地區居、停留,4年內合計逾183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4945
統計:A(101),B(14),C(20),D(21),E(0)

用户評論

tsai_grace】評論

沒有出現正確答案.....那這題到底是???

April Wan】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26 條 本條例所稱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指赴大陸地區居、停留,一年內合計逾一百八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