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所指「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係指下列何者?
(A)赴大陸地區居、停留,1年內合計逾183日
(B)赴大陸地區居、停留,2年內合計逾183日
(C)赴大陸地區居、停留,3年內合計逾183日
(D)赴大陸地區居、停留,4年內合計逾183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4945
統計:A(101),B(14),C(20),D(21),E(0)
用户評論
【April Wan】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26 條 本條例所稱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指赴大陸地區居、停留,一年內合計逾一百八十三日。